[大衛選讀] 最近很多家長問我,孩子不太做家事,要用零用錢來刺激管理他們嗎?
做家事其實是很好的訓練,可以讓孩子培養責任感、工作態度跟自我效能感。那些是需要每天做、自己動手做,才能夠練習跟養成的。
除此之外,做什麼事情可以給錢?孩子功課進步可以發紅包嗎?這些都牽涉到責任、獎勵與內在動力。搞清楚教育上的原則,在金錢獎勵上的判斷就會容易得多,也能避免誤區。
本文選讀彙整了多篇文章,內容整理如下,原文連結則放在留言中。

孩子做家事的內在動機,從一歲半就開始顯現
人類學教授 David Lancy 研究了世界各地家庭的家務勞動,發現孩子們普遍從一歲半開始,就有幫助父母的渴望。
他的研究發現,不論是哪一種文化背景,多數孩童在滿 18 個月後,就會開始主動對父母手上的家事,像是拿水杯、擦桌子、搬東西等,表現出「我想要幫忙」的熱情。
這種早期的助人行為,源自於孩子想要證明自己是有用的 (being useful)。這樣的內在動機,讓才剛會站立學講話的孩子,就急著想要出手幫忙大小事,而且不讓他們幫忙還會生氣咧 🙂
長期研究發現,做家事的孩子能藉此培養成年所需的責任感與綜合能力
另一個哈佛格蘭特成人發展研究 (Harvard Grant Study) 則更有趣。藉由基金會贊助,他們持續研究追蹤了268 名哈佛大學本科生以及波士頓市郊的另一組年輕人,長達85年以上,現在已開始追蹤其下一代子女。
透過每 2 年發問卷、面訪與持續的醫療報告等來收集資料,涵蓋參與者的心理健康、職業成就、人際關係與生活習慣等面向。
研究發現,那些從事家務的孩子們,長大後會成為更有能力、有耐心、全面的成年人。從小透過家事培養責任感,會對個人生活自理以及職業生涯發展,帶來深遠的影響。
首先是工作態度 (work ethic):童年時期常做家務的人,成長後在學業與職場上更能自律地執行任務、不需要依賴外在督促。
自我效能 (self-efficacy):完成家務帶來的成就感,能持續提升自信心與解決問題的勇氣。
責任感與耐心 (responsibility & patience):童年承擔家務有助於培養「凡事先盡責再說」的價值觀,面對挑戰時也更能持之以恆。
全面發展 (well-roundedness):家務往往涵蓋了各種生活技能、團隊合作與時間管理等綜合能力。也因此,年幼從事家務的人,往後在人際關係、心理健康與工作滿意度皆表現相對優異,在兩性關係中也有更高的滿意度與幸福感。
一個簡單的原則是,家中該做的事情就不能給錢
做家事,理當是家裡每個人都需要共同負擔的工作。所以當家事與金錢扯在一起時,孩子們反而會感到困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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